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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启动征集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本报讯(兰州新区报记者祁瑞龙)8月26日,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发布征集公告,在新区内广泛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按照征集公告,征集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征集范围为中川园区、西岔园区、秦川园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项目。收购主体由新区管委会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实施收购。

收购价格主要将结合周边商品房市场行情,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按照基本覆盖土地划拨成本、建安成本等合理支出以及不超过5%的经营利润测算确定收购价格。

征集房源条件须满足7个要求:房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房源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或完成主要建设工程且6个月内能够具备交付条件的准现房项目。房源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以12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140平方米。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手续齐备,无查封。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房源项目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参与征集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土地使用、规划许可、预售许可证明,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准现房项目提供6个月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承诺书);参与征集房源项目明细表;开发建设项目成本结算表(准现房项目按照设计图纸提供成本测算表);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等情况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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