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下一篇

调解涉企“小”案件 优化营商“大”环境

本报讯(兰州新区报记者姜波)“这大大节省了我的时间,感谢法院高效办理。”近日,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后,某餐饮店当庭履行案款7000元并为新区法院点赞。

李某在某餐饮店就餐时,因椅子腿部断裂致使摔伤。事故发生后,该餐饮店员工及李某家属共同将其送往医院急诊就诊,初步检查无碍后回家休养。第二天李某却出现腰痛加重、发烧、肚子痛等症状,遂联系某餐饮店后住院治疗,某餐饮店支付了住院费用。出院后,李某与某餐饮店因赔偿金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

立案后,新区法院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耐心释法,逐步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并达成一致意见,某餐饮店当庭向李某补偿7000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区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则调,切实保障个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办案时间、减轻企业诉累,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企业良性发展。

--> 2024-08-13 7 7 兰州新区报 c176415.html 1 调解涉企“小”案件 优化营商“大”环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