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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安排,自即日起至11月底,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将在新区范围内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对象包括7类,分别为:

1.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2.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

3.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

4.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

5.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6.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

7.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将面向全社会收集私设“景点”问题线索,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经认真核实调查,对核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对相关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投诉举报电话:0931-8252157 邮箱:1970931@qq.com。(记者 霍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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