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3日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管理通告,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
通告要求,各经营单位要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试剂,做好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保证产品运输、储存条件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要重点关注产品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等。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在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或生产经营未经注册试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记者 史晓峰)
另讯 疫情发生以来,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速反应,督促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顾客安全防护、内部安全管理、药械质量安全、“四类药”实名销售四个方面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再规范、再要求、再督查。并组织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4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责令现场改正,并及时进行了“回头看”督查。截至目前,新区市场监管局检查零售药店131家。(记者 史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