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9月改革,新区新增16829户市场主体
▲2020年,新区就新增市场主体4696户,同比增长16.04%,首次实现企业数超过个体户数
▲截至今年3月30日,新区市场主体总数达到24639户,其中个体户数10980户,企业数13659户
近年来,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推动商事制度、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一网通办”等各项改革创新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市场主体经营成本,着力营造公平惠企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实施“非禁即入”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8年出台的《兰州新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若干措施》,是新区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一步。共出台12项27条措施,包括两放宽、两机制、三改革、四服务及一模式,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其中,在放宽住所登记方面,推行住所自主承诺申报制。对于一般行业,申请人可以不用提供住所证明,自主申报企业住所即可进行登记。还推出了“集群注册”、“工位注册”、商务秘书托管服务,大大放宽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
甘肃荣康医药物流产业园就是工位注册推行的受益者之一。总经理魏银红说:“工位注册,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大大增加了我们产业园对行业优质企业的吸引力,去年6月我们在新区开业并迅速发展壮大。成立伊始即与133家药品、器械客户开展合作,截至今年3月底已有130多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入驻,与44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合作,对于打造西北地区最大医药物流产业园的目标,我充满信心。”
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龙卫东介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意味着在市场准入领域确立了统一公平的规则体系,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选择是否进入,真正实现了“非禁即入”,给市场主体带来的利好显而易见。
“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目了然地知晓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审批许可,什么可以自主决定。”龙卫东说。
不只如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全面实施,还打破了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无论入驻兰州新区的是国企、民企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待遇,实现“规则平等、权力平等、机会平等”,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市场主体真正实现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自2016年9月改革以来,新区新增16829户市场主体;
——仅2020年,新区就新增市场主体4696户,同比增长16.04%,首次实现企业数超过个体户数;
——截至今年3月30日,新区市场主体总数达到24639户,其中个体户数10980户,企业数13659户,市场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
包容审慎监管
减少经营活动干扰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仅仅是降低门槛和放开领域,还需要高效的政务服务,更精准化的监管以及更宽容的制度环境。
为切实将“最多跑一次”落实到位,新区市场监管局实施了“互联网+商事登记”服务、全程电子化自助服务、“双向快递”服务及无偿帮办服务,通过优化办事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创新服务方式、缩短办事时限。
将监管关口后移,从“重前置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把更多监管资源投向加强对市场主体投资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为此,新区市场监管局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享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通过动态的、全流程的风险监测和管理,切实把该管的事管好。
同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除处理投诉举报等有特殊要求的监管事项外,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全部通过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少了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既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更使市场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轻微违法免罚
帮助企业自我纠错
新区市场监管局还率全省之先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改革措施,梳理出12大类73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办理各类免予处罚案件21起。
今年2月,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消费投诉中发现,辖区某采摘园存在涉嫌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经核实,该采摘园虽然向消费者口头告知了商品价格,但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商品、服务的价格予以明确公示,考虑到该采摘园已通过口头告知方式履行基本义务且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此执法人员对照免罚清单免予处罚。
事后,该采摘园负责人表示:“以前只要违法就要罚款,现在,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制度给企业提供了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和更宽容的制度环境。”
新区市场监管局法规宣传教育科负责人杨斌说:“免罚清单的实施,消除了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担心动辄就受处罚的不安心理,也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了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既警示、教育当事人合法守规经营,又给其今后发展留足空间。”
创新无止境,改革在路上。
龙卫东说:“企业负责茁壮成长,我们负责阳光雨露。今年,新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等,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地持续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工作,保证市场进入公平、竞争机会公平、竞争过程公平,让广大市场主体进得来、发展好,奋力打造‘全省标杆、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为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监管力量。”(记者 史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