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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被授予“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称号

本报讯(记者张美乐)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在兰州新区举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奖牌颁发仪式暨全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座谈会。会上,徽县作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被授予奖牌。据悉,我省共有5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持续优化自然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围绕推动节约土地、减量用地,不断强化耕地保护措施,科学合理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精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严控各类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存量土地盘活挖潜力度,2023年以来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位居全省前列,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持续提升;围绕加快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优势矿产资源延链、补链、强链,着力打造有色冶金、非金属两个百亿产业集群,不断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全市已建成绿色矿山13家,不断推进全市矿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工业强市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要素保障。

此次徽县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自然资源部将在资源节约创新试点、绿色矿山建设、用地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必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县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下一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将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徽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动员,创新模式做法,探索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再接再厉、再鼓干劲,持续做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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