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职工海洋(6422211989******54)、张睿乐(6204221991******13)、曹振英(6224271999******71)、葛纪诚(6201111998******10)、张满良(6227271986******14)、王致涛(6201111996******15)、王永(6422231995******16),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我矿研究,预备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限你们于登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矿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