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顾丽娟
甘肃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生态地位特殊而重要。
近年来,我省立足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定位,聚焦黄河、长江、内陆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扎实推进流域生态补偿工作,为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在黄河干支流、黑河、石羊河、白龙江流域13个市州39个县区,我省全面建立了流域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形成了“共担保护责任、共享治理成果”的协同治理格局。
在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我省坚持“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精准对接国家政策要求,加快完善黄河、长江、内陆河流域省内、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流域生态常态化保护、系统化治理筑牢了制度支撑。
地处甘南州碌曲县的尕海湖,是青藏高原东缘最大的高原湿地,也是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洮河的发源地和水源涵养地。
如今水草丰美、水鸟翩跹的这片高原湿地,曾在20世纪90年代陷入干涸的困境。
为有效遏制生态退化、修复湿地生态功能,自2014年起,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累计争取中央资金6500万元,专项用于草场禁牧补偿、人工牧草补播及全域鼠害综合治理。同时,积极争取省、市(州)、县各级生态补偿资金,全方位夯实湿地修复基础。经过多年系统性治理,尕海湖水域面积稳步扩增,湿地生态功能持续修复,区域水源涵养能力显著提升,曾经绝迹的黑颈鹤等珍稀野生动物再度频繁现身。
据了解,2020年以来,我省累计安排省级资金3.6亿元,支持流域市县开展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
在省际横向生态补偿方面,围绕加快构建上中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的格局,积极与相邻省份沟通协调,推动省际共抓黄河大保护、大治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效提升。
2021年、2023年,我省与四川省先后签订两轮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3年,我省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订补偿协议;2024年,我省与黄河流域源头省份青海省签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今年,我省与陕西省签订黄河流域补偿协议,实现了黄河流域跨省补偿机制全覆盖。
同时,我省积极探索跨区域水源地协同保护新模式,创新建立九甸峡水库等重点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受水区5市州与水源供给区甘南州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签订专项生态补偿协议,稳步提升重点水源地水质保障水平。
在此基础上,我省持续深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细化量化补偿标准、拓宽多元化补偿渠道,以丰富多元的补偿模式,为全域生态保护注入金融“活水”、激活内生动力。
截至目前,已有黑河流域甘州段、临泽县农业生态修复、黄河流域兰州段白塔山项目等11个项目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项目覆盖水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文旅融合等多个领域,通过“生态治理+产业反哺”一体化实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推动生态保护从“输血式”补偿向“造血式”发展迭代升级。
如今,从黄河之滨到洮河岸畔,从黑河湿地到白龙江流域,清水绿岸的美景越来越常见,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