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莉,2024年11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薛宏全,2024年11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魏乐明,2015年12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杨乐名,2016年1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欧阳堡,2018年7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韩海涛,2024年11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蔺维平,2018年3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施育斐,2024年11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双方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中的相关规定,自社保断缴之日起,我公司依法解除与上述人员的劳动关系。请本人于2026年6月30日前联系公司综合管理部(电话:15002651662)办理社保、档案转移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甘肃省物产集团皋兰物流园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