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01 甘肃日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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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乡村文化数字化建设水平

李璧强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当前,数字技术蓬勃发展,为扎实推进乡村文化数字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机遇。要持续提升乡村文化数字化水平,深化数字技术赋能作用,进一步挖掘乡村优质文化资源,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与智慧升级,不断提升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注入强劲新动能。

加强制度设计,增强乡村数字文化建设内生动能。完善乡村数字文化建设的制度机制,是保证乡村文化资源投入、培育主流数字文化的关键。首先,要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优化以党组织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的数字文化治理体系。其次,针对地域文化特色和资源禀赋,有关部门要借鉴优秀创作模式,打造一批公益性乡村文化生产协作组织,为乡土数字文化创作主体提供长期可靠的智力支持和信息服务。再次,基层文化主管部门、地方融媒体中心等要基于算法等数字技术,为乡村数字文化主客体场景赋权增能,带动大中专院校农林类专业师生、科学技术人员、乡村教师等群体入场参与乡村文化作品的创作,丰富主流数字文化。

赋能客体拓展,助力乡村数字文化建设固本培优。乡村数字文化建设要针对不同环节进行分类施策,培育壮大主流文化,扩大内容影响力,提高价值引领力。首先,要借助公益性乡村文化生产协作组织,落实资源嵌入与人才嵌入,主动对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魂脉和根脉相结合,推动乡村数字文化创新,积极推进耕读文化、民俗文化等乡村文化作品创作,保证优秀作品供给。其次,要结合地方文化产业发展趋势,防止数据主义与流量至上,推动差异化、分众化发展,提高主流数字文化作品传播力和感染力。再次,要立足乡村文化数据的公益性质,以地方融媒体平台为基础开发公共文化人机交互接口,构建乡村文化大数据门户,拓宽多元数字主体的合作渠道,畅通各类数字文化平台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乡村文化数据的全汇集,形成跨部类、多领域专题数据模块,向基层文化主体提供动态的数据信息服务,让优秀的大众化、生活化文化作品能够利用公益文化传播平台扩大传播范围,提高数字文化消费质量。

赋能效应优化,推动乡村数字文化建设提质增效。牢牢掌握乡村数字文化建设主动权,要从监管保障与主体能力提升两方面协同发力,建立健全涵盖制度规范与素养培育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应强化数字文化内容与技术的统筹监管,着力开发数字文化监管与评估算法,实现不同数字平台在监管逻辑上的相互贯通。要持续开展算法巡查与安全评估,加强文化数据回溯分析与评价,实现“技术”与“价值”双轮驱动,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文化场域安全、有序、可控发展。另一方面,要全面提升乡村文化创作与传播主体的数字素养。主动对接社会文化企业及公益文化创作组织,编制面向乡村文化社团及农村居民等基层主体的数字素养提升方案。要广泛开展数字文化创作与传播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文化主体的数据获取、筛选及应用能力,增强乡村文化创作与生产主体的自我更新与进化功能,从而弥合城乡间的“数字鸿沟”,实现乡村数字文化高质量与可持续发展。

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文化振兴,是新时代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持续强化主体、客体、效应三维赋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丰富产品供给、优化发展生态,定能让乡村数字文化更具活力、更有魅力、更富价值,让陇原乡土文化在数字时代焕发新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有力的文化支撑。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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