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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检察院:“17项提示”把好受案风险第一关

近期,金塔县检察院案管部门立足管理枢纽职能,制定并实施《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风险提示清单》,对受理环节的各类案件实行“一案一清单”管理,为办案人员提前识别、研判和应对案件风险提供参考。

该清单紧扣司法办案实际,梳理整合了案件受理阶段易发、多发的风险情形,共明确17项重点提示内容。每起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案管部门在受理当日即对照清单逐项核查,形成书面提示清单,随案移送承办部门,交承办人签字后存档,确保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

负责案件受理的干警介绍,清单不是对案件的定性判断,而是对潜在风险的预警提示。通过将抽象的风险预判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检查项,帮助办案人员在审查初始阶段就带着“风险意识”阅卷、讯问、论证。尤其对舆情、信访、定性争议等常见难点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变“被动处置”为“主动预防”。

“受案风险提示清单化”制度推行以来,已对全院近期受理的10余起案件同步制发风险提示清单,办案人员均反馈“重点突出、心中有底”。金塔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将持续跟踪清单运行效果,动态调整提示内容,并以清单为抓手,把好受案风险第一关,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力全院检察工作平稳运行。(贾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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