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职工马其、吴永录、孔为虎、马观云、张英宏、李照兴、苗世龙、张涛、柳鉴芹、马佐鹏、马吉鹏11人,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及《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修订)》第四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公告解除劳动合同。限你们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矿人力资源部办理离矿手续并进行离岗体检。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后,正式与马其等11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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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