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职工程云(身份证号:620503********801X)、邢星星(身份证号:622827********4550),因你们长期离岗,我单位多次联系你返岗未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之规定,请你自本启事登报之日起30日内与单位联系返岗上班或提交辞职申请。逾期我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合同。联系电话:0938——2511305。(此启事视同送达本人)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