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矿职工曹治中、孙宏伟、侯亚蕊、马强勇、邓德宁5人,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现已告知本人,来矿办理离职相关手续,截至目前,仍未来矿办理。限你们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矿人力资源部办理离矿手续并进行离岗体检,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
我矿职工曹振涛、刘耀鸿、张凌强、杨军利、庞强、鲁德良6人,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由于无法联系到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现依法公告解除劳动关系。限你们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矿人力资源部办理离矿手续并进行离岗体检,逾期不办理责任自负。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
202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