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三北”工程建设,肃州区检察院围绕“四个坚持”,用心用情用力书写“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法治篇章。
坚持政治引领。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组建党员先锋队,在重大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中设立党员责任岗,形成“党员带头、全员参与”的攻坚格局,明确“打击破坏行为、修复受损生态、强化协同治理、提升保护效能”的四大履职方向,为精准开展监督工作夯实基础。
坚持系统治理。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整合“四大检察”办案力量,高效处理涉生态环境案件线索18件;通过行刑衔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修复林草地410余亩;建立生态磋商机制,积极促成违法行为人与行政机关达成赔偿协议,涉生态修复资金达1100万元。
坚持协同联动。强化外部联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专题调研行动,深度筛查案件线索,研判解决痛难点问题。利用府检联动机制,推动建成全长2.8公里的公益诉讼助力“三北”工程建设基地,推动生态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品牌赋能,让“检护三北”焕发长效动能。明确精品案件办理、典型案例培育、宣传阵地搭建、公众参与引导四大任务,不断拓展“检护三北·绿筑长城”品牌影响力,组织开展公开听证21场次54案次,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今后,肃州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四个坚持”,为推动当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力量。
(武越 李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