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按照酒泉市《刑事检察“错题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创新推行高效运用刑事检察“错题本”三步法,推动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
“梳理+分析”,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症结。紧扣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三类“错题”。一是上级院通报的问题,涵盖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二是本院通过专项检查、案件评查自行发现的问题,包括事实认定不准确、审查逮捕条件把握不准确等。三是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总结的问题,如业务素能短板、风险隐患预防排查不力等。通过“一案一剖析”与“集体会诊”双轨并行,剖析问题原因,研究改进思路。
“纠错+防错”,推动整改,筑牢质效根基。对“错题本”中的问题,实行“一案一整改”“销号管理”制度,将问题分解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构建“责任人日常自查+部门随机抽查+院级专项督查”的三级监督模式,将反映出的共性问题作为案件评查重点,对新办案件逐项对照检查,排除化解风险隐患,将“错题本”从“被动补漏”升级为“主动预防”,实现从“问题”到“产品”的第二次反向审视。
“融错+用错”,转化成果,激发内生动能。坚持“三反对三提倡”工作思路,延伸“错题本”优势。从“错题本”中提炼经验做法,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思路、好措施上升为制度机制,以问题解决推动工作创新。把“错题本”作为教育培训的“活教材”,规范办案的“金标尺”,引导全体干警将用好“错题本”融入工作常态,着力降低同类错误发生频率。
今后,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错题本”机制运用,充分发挥其在提升办案质效中的重要作用,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刑事检察办案质量再上新台阶。(李彤 李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