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姚额尔敦(身份证号:620202********0210),原为甘肃省体育工作第一大队古典式摔跤队运动员。我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六章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经报请甘肃省体育局批准,已于2025年4月9日依法解除与姚额尔敦的人事关系。现请姚额尔敦自本声明登报之日起15日内,联系我单位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931-2654750)办理档案转移及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等事宜。逾期未办理,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
甘肃省体育工作第一大队
2025年8月19日
遗失 余贵金兵字第202343176255号士兵证,声明作废。
遗失 吉调霞与杨育茂共同拥有的甘(2024)陇西县不动产权第0006100号位于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以北渭州路以西三期金泰润园16-1-1503室不动产证,声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