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肃北县某小区一处房屋前,一场由当地法院主导的强制腾退执行行动有序展开。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场出现了肃北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官的身影。她们身着制服,佩戴检徽,全程密切监督执行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执行过程严格依法、规范文明,有力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4年9月,党某借给哈某20万元用于购房和家庭生活。借款到期后哈某无力偿还,党某将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哈某限期偿还党某借款本金及利息。经法院查询,哈某名下仅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网络拍卖,两次流拍后党某同意用房屋抵顶借款及利息。经法院依法送达腾退公告并给予合理宽限期后,哈某仍拒不搬离。为捍卫法律尊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并邀请检察机关现场监督腾退过程。
检察官首先核查了现场执行人员的身份和工作证件,确认执行主体合法;仔细核验法院是否已依法完成通知、公告等法定前置程序;监督执行法官是否向被执行人宣读执行依据、告知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确保程序审查“无死角”。在检察官的全程现场监督下,强制腾退行动历时2小时顺利完成,标志着这起拖延十年的案件终于执结,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
“执行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承载着司法公信力。”肃北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表示,将持续深化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通过常态化开展重大、复杂、敏感执行案件的现场监督和建立执行监督协作机制等方式,以“敢监督、善监督”的决心破解执行难题。(杨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