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康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安排,锚定陇南市委、市政府建设“三城五地”的定位目标,以“五美康县、悦豫且康”为核心,全力推进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两大行动,全力打造“公园城市”,持续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打造宜居家园,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城居环境大幅改善,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为有力推进陇南市委、市政府“十大行动”,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康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二是工作安排到位。结合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实际,制定印发了《康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环保、交通、水务等多部门工作职责。由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印发了美丽城市、美丽村庄等“十个美丽”整治方案。三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县人大召开了“万名人大代表助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启动会,全面部署四级人大代表助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调度有序、落实有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整治。一是工作机制健全。建立了领导干部包片、干部职工包乡镇的包抓机制,采取“月暗访、季评比、年底考核”的方式,充分利用航拍等手段,加强“红黑榜”发布,落实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设立网格长和网格员,将环境卫生区域划段包干,责任到人。同时,依托“三个共同”积分制管理体系,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积分奖励体系,每月进行检查评比、奖励积分,积分可以兑换实物。通过建立管理机制和奖励机制,激发广大村民参与保洁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运行正常。积极探索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焚烧及污水处理外包服务模式,完成9个乡村垃圾焚烧站及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城乡垃圾收集处理率达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三是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在城区公共部位设置分类垃圾站120余处,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和可回收利用垃圾做到了分类投放,并创建了三官和孙家院公租房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示范点2处。四是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发动群众进行公路沿线及村庄内外种花植绿,全面做到美化亮化人居环境,营造了“人人参与整治、人人共享成果”的良好氛围。
多元宣传,广泛动员。康县始终把强化舆论引导、动员全民参与作为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关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LED电子显示屏及横幅标语等多种渠道,深层次、多角度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凝聚广大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共识,号召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了“弯腰动手”“四擦两清”“烟头革命”行动和“周五大扫除”活动,倡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年志愿者上街头、进社区宣讲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浓厚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志愿服务等形式,深入社区(村)、学校、企业进行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43份,参与志愿者达4520人次,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局面。
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改善。通过一系列整治举措,康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根本性转变。城区街道整洁,门面干净,非机动车辆停放规范,垃圾分类井然有序,公厕达标无异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房前屋后杂物摆放整齐,河道沟渠水清岸绿,昔日的卫生死角变身亮丽风景线,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大幅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通过加强对背街小巷“蜘蛛网线”、生活垃圾、黑臭水体和污水的有效处理,全县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逐年攀升,生态系统更加平衡稳定,持续为城乡居民增添福祉。
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得居民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显著提高,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如今,爱护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投放、抵制不文明行为已逐渐成为城乡居民的行动自觉,越来越多的居民主动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治工作,城乡环境卫生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城乡环境的“颜值”与“气质”双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康县将继续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更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