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单位职工杨丰海、王奎、李有有、晏建民、陈有军、何登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1、6项之规定,经2025年1月26日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矿发〔2025〕24号),解除杨丰海等6名职工的劳动合同。(此公告视同送达本人)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
2025年2月8日
遗失 张录平和鱼艳艳共同拥有的62004285143号位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长安路北侧宇臻名都2号楼901号房产证,声明作废。
遗失 高艳在甘肃安达科技检测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6221000167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特此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