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富贵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省人大常委会遵循把握地方立法规律,从改进工作机制入手,着力提高立法质效,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成绩单”:2024年,共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5件,批准市州法规、单行条例31件,依法备案规范性文件71件,高质量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立法工作任务。备案审查“巡回指导”、法规动态清理、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洮模式”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突出务实管用 不断提升立法质效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聚焦中心工作,突出甘肃特色,找准立法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以立法护航改革发展。
——紧扣发展所需,作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决定、大力培育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作出修改实施水法、渔业法办法的决定,出台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审查批准有关市州报批的城市绿化、水源地保护、垃圾分类等法规,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
——注重民生福祉,制定出台燃气管理、反家庭暴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家庭教育促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立法调研,推动平安甘肃建设;
——推进文化繁荣,制定陇剧保护传承条例,开展敦煌莫高窟、麦积山石窟保护立法调研,审查批准有关市州报批的文明行为促进、花儿保护传承等法规,推动做强特色文化品牌;
——全方位开展立法宣传,使立法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讲好立法故事的过程。全国首部农膜专项立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被中国法学会推选为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
聚焦“小切口”强化发展急需的法治供给
“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创制性立法,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小切口”立法的一次具体实践。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活动于法有据,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这也是全国首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润莉说,“小切口”立法,充分彰显了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让制定修改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探索机制体制 创新备案审查方式
为了规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制定出台《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在全国首创探索对市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巡回指导。
开展片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巡回指导,对7个市州及所辖44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118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指导性审查意见建议。总结推广规范性文件备案“巡回审查、联合审查”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举办的重庆、四川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备案审查工作巡回审查方式,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吸收采纳。
坚持开门立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前感觉参与立法遥不可及,没想到立法融入日常生活,群众反映的建议和诉求,真的写进了法律文本。”这几年,临洮县千名立法信息采集员之一、洮阳镇农经站干部张玉霞,除了本职工作,她还参与立法信息采集。
得益于“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在临洮县,群众实现了“零距离”参与立法。2024年,敦煌获批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润莉介绍:“不断提升‘国字号’立法联系点水平,不断完善立法联系点有效延伸、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立法联络员充分发挥作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工作推进会上两次交流发言。”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构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广纳民意开门立法,搭建智慧立法平台,用好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充分利用各类“民意直通车”渠道,围绕24件法律法规征集意见建议1290多条、采纳280多条,不断畅通民意入法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