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萍
2019年以来,全省共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23.8亿元;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省级指导标准,较2018年分别增长44.33%、50%、55.29%、49.54%……
一连串持续增长的数字,见证了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温度,更照亮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是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更是民心所向,蕴含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
近年来,我省坚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精准施救,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2020年以来,我省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优化总体设计,先后出台实施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了社会救助重点从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展,完成了社会救助体系的调整和升级。
我省坚持不脱离省情、不拔高标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持续提高救助保障标准。2019年至2023年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省级指导标准,目前分别达到每人每年8400元、5580元、10920元、7260元。同时,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5.38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家住敦煌市黄渠镇闸坝梁村的王阳(化名),因腰椎间盘突出(并椎管狭窄症)于2023年年底入院治疗。看病花费近5万元,让原本经济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甘肃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预警系统迅速监测到该家庭看病支出情况,向黄渠镇发出预警信息,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入户摸底。随后,民政工作人员立即协助该家庭收集资料,申请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让全家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为社会救助装上“数字引擎”,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让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是我省民政部门推进社会救助精准施救的创新之举。
2020年,我省依托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帮扶机制,研发了监测预警系统,将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救助一户、动态清零一户,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实效,有力支撑和保障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省民政部门不断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打通部门信息壁垒,与农业农村、人社、医保等10部门数据常态化共享,与数据量大、工作密切相关的5个部门开通专线,实时共享数据,互推救助信息,汇集救助资源,增强救助合力。将全省552万已脱贫人口、59.2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甘肃一键报贫”对象和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11类人群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建立身份标识,瞄准因病、因学、因残、下岗失业等返贫致贫因素设立7项预警指标,按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核查救助。
截至目前,甘肃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归集各类监测对象数据20类1118万人,通过线上“大数据监测”发出预警信息132万条,线下“铁脚板核实”对27万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相应救助,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全省民政部门持续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进一步落实单人户保障、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有序推进扩围增效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4.71万人(城市28.13万人、农村156.58万人),特困人员10.61万人(城市0.71万人、农村9.9万人),城乡低保对象较2019年底净增12.33万人,增幅7.26%,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较2019年底净增1.06万人,增幅11.1%。
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社会救助服务量质齐升,既是改革所向,也是民生所盼。全省民政系统将持续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困难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