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大力推进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融合履职,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放权”与“管权”并行、管案和管人相济,充分发挥“管案+督察”效能,为高质量办案保驾护航。
在业务管理方面,以专项督察为核心手段,直击问题关键。今年以来,嘉峪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联合对涉案财物、案卡填录等进行专项督察,对城区检察院检委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形成报告并督办整改,有力提升基层院检委会规范化水平。同时,还引入人民监督员形成外部监督合力,让执法司法活动全流程受监督。
在案件管理方面,案件管理部门协同检务督察积极探索协作路径,明确职责权限等内容,以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保障衔接流畅。检务督察部门对案管移送的各类办案质效问题线索及时处理,针对重点案件案卡问题,采用案管核查与检务督察约谈的形式,促使办案人员转变理念,提升监管与司法规范水平。
在质量管理方面,以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追究为着力点。案件管理部门协同检务督察协作开展多种评查工作,案管部门将评查报告及整改情况抄送检务督察部门,借此发现并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剖析根源提出对策,构建起动态业务监督模式,倒逼承办人提升办案能力与规范意识,让联合评查成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杠杆,推动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稳步迈向新高度。(方洁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