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撰稿人 李孟龙
陇右的地域范围通常指今甘肃黄河以东至陇山的区域。作为多民族聚居的区域,北魏时期的陇右地区生活着氐、羌和鲜卑等诸多民族。这些民族对北魏的国家认同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北魏前期,凭借自身强大的国力,北魏使陇右各族对其朝贡,主动内附,并接受北魏政府的册封;第二阶段是北魏统一陇右后,在陇右地区设置行政区划,派遣循吏,利用国家政策在民族地区的实践来培育陇右各族对北魏的国家认同感。
陇右各族主动依附北魏
北魏建国初期陇右各族处于各自为政,不相统属的状态。随着实力的逐渐壮大,北魏对陇右地区的影响力也逐渐增强。在明元帝永兴(公元409年—公元413年)年间,氐族已开始向北魏遣使朝贡。太武帝拓跋焘即位后,陇右各族日益认识到北魏的强大实力和北方的统一趋势,纷纷寻求与北魏建立更加紧密的政治联系,频繁遣使朝贡,接受北魏册封。其中氐族杨氏、宕昌羌与乞伏鲜卑族最具有代表性。
氐族杨氏自汉末以后便分布在今甘肃陇南地区。十六国时期,伴随着北方政权的分裂,氐族杨氏开始占据仇池(今甘肃陇南西和县),形成独立发展力量。杨玄成为氐族首领后,面对北魏的日趋强大,于始光三年(公元426年)首次遣使依附。北魏“以氐王杨玄为都督荆梁益宁四州诸军事、假征南大将军、梁州刺史、南秦王。”此后,南秦王杨玄多次向北魏遣使。杨玄去世后,其子杨保宗延续了朝贡北魏的传统。太延五年(公元439年),北魏又册封“以故南秦王世子杨保宗为征南大将军、秦州牧、武都王,镇上邽”。
宕昌羌是羌人的一支,北魏时期主要聚居在今甘肃陇南、天水等地区。拓跋焘即位后,宕昌羌主动向北魏朝廷示好。其首领梁弥忽“遣子弥黄奉表,求内附”。北魏册封梁弥忽为宕昌王。太平真君九年(公元448年),宕昌羌首领梁瑾慈再次“遣使内附,并贡方物”。
乞伏鲜卑是陇右鲜卑的主体,在西晋时期就已从今内蒙古阴山地区南徙至陇右并在此后建立了西秦政权。西秦第三位君主乞伏炽磐即位后,一次性便向北魏进贡黄金二百斤。时值北魏平定关陇地区之际,于是乞伏炽磐“请伐赫连昌”,主动与北魏结为军事同盟,与北魏一道参加国家统一战争,捍卫了北魏的国家利益。在古代,一个民族积极捍卫所属政权的利益,往往是国家认同的重要表现之一。
以上史实说明伴随着北魏政权实力的增长,陇右各族的内附呈现出自发性的特点,体现出国家实力的强大对历史早期民族的国家认同感的重要性,同时也证明陇右各族从心理上对北魏政权的认同与接受,为北魏逐步实现对陇右的统一以及在陇右地区建立行政区划奠定了基础。
北魏对陇右地区的治理
北魏重新占有陇右后,相继设置秦州、南秦州、河州、渭州管理陇右地区。在这一阶段,政府导向在国家认同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北魏对陇右各民族治理的政策和实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申恩布惠。“申恩布惠”即广布恩惠于民族地区。皮喜、刘藻、皇甫驎、杜祖悦等人都以“申恩布惠”的措施逐渐培育陇右地区对北魏的国家认同。
皮喜之父皮豹子是北魏时期的重要将领,驻守仇池,在陇右多有威望。北魏考虑到皮豹子在仇池的威信,派遣其子皮喜为仇池镇将。皮喜上任后,对当地氐羌等族采取“申恩布惠”的措施,于是“夷民大悦,酋帅强奴子等各率户归附”;同时设置了广业、固道二郡,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这一地区的管理,使当地各族有了固定的居住家园。
刘藻在担任北地太守期间,便“推诚布信,诸羌咸来归附”,受到朝廷的嘉奖,后又担任岐州刺史,积累了丰富的民族治理经验。北魏在重新治理秦州后,对秦州羌氐一方面派遣长吏管理,另一方面令其负担国家课税。但在太和(公元477年—公元499年)年间,秦州地区不少地方豪强以及羌氐酋首依仗险要的地形,或拒绝纳税,或杀害长吏,导致秦州地方官员不敢进入郡县府衙,只能前往附近的州县办公理事。面对此种状况,朝廷改任岐州刺史刘藻为秦州刺史。赴任秦州后,刘藻公开惩治了那些胡作非为的豪强和酋首,对各民族民众施以恩惠和信用,逐渐使当地各族的人心得到了安定。
皇甫驎和杜祖悦在正史文献中并未见到有关两人的任何记载,但从出土文献《皇甫驎墓志》《杜祖悦墓志》中可以了解到皇甫驎与杜祖悦在北魏时期治理陇右地区的贡献。
据《皇甫驎墓志》所载,延兴(公元471年—公元476年)年间,皇甫驎在陇右采用“仁恕宽洽”的治理方式,受到当地各族人民的欢迎与拥戴,以至于“泾土夷民一万余家,诣京申诉,请君为统酋。”至太和(公元477年—公元499年)年间,陇南地区“仇池不靖,扇逼泾陇”,朝廷特旨皇甫驎“驰驿慰劳”。皇甫驎到达仇池后,“凶顽尽悟,面缚归降,动有数万”。皇甫驎此举也“声震朝廷”,被任命为清水太守,“领带军镇”。
至于杜祖悦,初任南秦州长史并兼管天水郡太守之时,就能抚化当地羌戎,“使之变俗”。在仇池郡氐民发生叛乱后,杜祖悦转任仇池太守。面对叛乱,杜祖悦并没有采取军事手段进行镇压,而是单骑前往叛军军营,向叛军申述利害,向氐民重申了北魏政府对仇池的恩惠政策,于是叛军“元凶改恶”,氐民也重新接受了北魏的治理。
二是引导民风民俗改革。北魏时期,陇右各族与中原地区在生活习惯、文化心理、发展历程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各族与北魏政府往往存在一些隔阂。张彝、魏子建、王润、吕安、元寿安等官员引导陇右各族进行旧俗改革,取得了显著效果。
张彝,字庆宾,崇尚典范,对以往朝代的制度与事例多有考察。张彝担任秦州刺史后,开展了一系列风俗改革。首先是规范官府的各项规章制度、长官仪仗队,使其“赫然可观”,使“羌夏畏伏,惮其威整,一方肃静,号为良牧。”二是在对陇右治理过程中,革除了当地的许多旧俗,树立了新风,使“民庶爱仰之”。三是减轻刑罚。对于当地犯罪的刑徒,根据罪行的轻重,处罚他们干活,取消了皮鞭棍棒等刑具,受到当地各族群众的欢迎,极大地增强了当地各族与政府的向心力。
另一个例子是魏子建。景明(公元500年—公元504年)初,南秦州的镇将唐法乐,刺史杜纂、邢豹等人因“威惠失衷”,失去了当地氐豪的信任和支持,导致政局不稳。于是,北魏政府重新委任魏子建为南秦州刺史。魏子建到任后,对当地氐族“以恩信招抚”,并按照中原习俗对当地风俗进行改革,提高了氐族人民的文化水平,使他们更加认同北魏的统治,使“远近款附,如内地焉。”这也展示了北魏政府治理地方的智慧和决心。
从出土文献《王真保墓志》《吕通墓志》《元寿安墓志》中可以了解到王润、吕安、元寿安三人在陇右地区为官治理地方的事迹。
王润为“秦畿戎裔”。北魏重新治理陇西后,王润因其品行端正和才干出众被北魏政府任命为陇西太守。面对当时陇西地区的困难动荡局面,王润利用儒家“仁爱和顺”的理念,对当地的风俗进行了改造,整治了商人在市场之上的欺诈之术,并劝课农桑,使民乐年丰,被当地各民族群众亲切地称之为“德人”,深受陇西各族人民的爱戴和信赖。王润去世后,陇西“民怀市哭之恋,吏抱野祭之哀”。
吕安在担任天水太守期间,“妙解物情,善于治政”,短期内便使天水郡民夷安定,风化大行,并与诸民族一起成功治理了蝗灾,其“心怀仁德”的美誉在北方地区得到了传播,邻近地区的民众纷纷迁徙天水,造就了陇右地区的一段佳话。
元寿安在担任秦州刺史期间采取了多项措施改革当地的风俗,尤其是西秦在统治秦州期间形成的“乱心之俗”。首先元寿安对秦州之前已经形成的各民族共有的风俗习惯不作改变,其次对于进入秦州的流民均授予户籍,给予安置,三是对诸民族的管理做到“三为”,即“为政以德,为政以察,为政以刑”,使秦州各民族在心理上逐渐认同了北魏对秦州的治理。这也使元寿安在担任秦州刺史期间的官员考课始终处于北魏政府地方官员之首。
三是积极抚慰。北魏时期,陇右地区的一些地方官在所辖地区以“抚慰”思维和方式处理民族关系,取得了显著效果。其中刘洁的“抚慰秦陇”与拓跋琛“吹篪降羌”具有典型性。
北魏占领了上邽(今甘肃天水)后,众将认为应当对敌方的民族首领实施严惩,以彰显王威。但刘洁却采取了“抚慰秦陇,秋毫无犯”的策略,使整个上邽地区在战后“人皆安业”。之后,刘洁拒绝了北魏政府征发陇右骑卒东伐高丽的旨意,认为陇右各族刚刚归属政府管辖,军民粮食不足,不应轻易将其征发去进行远征,应采取“优复以饶之”的治理措施,即在经济上对陇右地区给予优惠政策,以帮助当地恢复生产,得到了太武帝拓跋焘的深度认可。刘洁的战后抚慰措施的推行,安抚了各族民心,迅速稳定了地方秩序,通过他的治理,天水地区逐渐恢复了生机,民心归附。
在《洛阳伽蓝记》中记载了拓跋琛“吹篪降羌”的故事。秦州刺史拓跋琛面对秦州羌人叛乱而屡屡不能平定的情况,令人在羌人阵前吹篪,结果使“诸羌闻之,悉皆流涕。”随即“相率归降。”这一故事还在当地形成了“快马健儿,不如老妪吹篪”的谚语。为何吹篪能使羌人迷途知返,重新接受政府的治理?其实,篪是中国的一种传统古乐器,它形似于笛。古人常用“伯氏吹埙,仲氏吹篪”的典故来形容兄弟之间和睦相处。篪在此处实际包含了民族之间应如兄弟一样和睦之义。“吹篪降羌”的故事蕴涵着人们祈望民族和睦的愿景,是北魏国家认同故事的典型代表,说明民族间的和谐共处不仅是政府所追求的目标,也是各民族心中共同的期盼。
四是恩威并济。恩威并济即通过施加恩惠和展示兵威两种手段,对民族地区进行有效的治理。源子恭和吕罗汉在治理民族地区时,充分运用恩威并济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神龟元年(公元518年)秋七月,河州羌民却铁忽聚众反,自称水池王,杀害当地官吏,对周边的民族和谐造成极大威胁。朝廷下诏源子恭为行台对其进行讨伐。源子恭在行军途中“严勒州郡及诸军,不得犯民一物”,在平叛过程中采取“轻与贼战”的措施,恩威并济,仅仅用了二十余天便使羌人“悉皆降款。”源子恭也得到了朝廷嘉奖。
吕罗汉在父亲吕温之任职秦州期间一直伴随左右,汲取了一定的民族治理实践与经验。在出任镇西将军、秦益二州刺史后,吕罗汉面对本地区复杂的民族问题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对骆谷(今甘肃省西和县骆峪乡)等地区的氐羌动乱给予军事打击。二是北魏中央政府面对陇右民族问题给出了三条具体的治理措施,即“导之以德,齐之以刑”“利民为先,益国为本”“随其风俗,以施威惠”。吕罗汉按照朝廷的指示,对陇右地区的氐羌各族进行了安抚,于是“自罗汉莅州,抚以威惠,西戎怀德,土境帖然。”
总之,北魏时期陇右地区各民族对北魏的国家认同经历了两个阶段。前期的联盟关系和后期的行政区划设置与政策治理。这两个阶段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北魏时期陇右地区多民族国家认同的历史进程。在第一阶段,北魏国家实力的显著提升为陇右各族国家认同感的形成创造了首要条件。进入第二阶段,在国家实力的基础上,北魏政权在陇右地区设立行政区划,采取了一系列合理的民族政策,使得北魏在陇右各民族心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而这些民族政策的文化来源,正是中华民族文明中“以和为贵”“以德和民”文化的具体体现。可以看出,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不仅为陇右诸民族提供了更为和平稳定的生活环境,也为民族政策在这一地区的推行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同时也能够进一步巩固陇右各族群众对国家的认同感。而包容合理的民族政策和优秀的中华文化也为北魏在陇右地区的地方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使得北魏政权在陇右地区的治理越发得心应手。强盛的国家实力、合理的民族政策以及优秀的中华文化,正是古时各民族国家认同意识形成的“三驾马车”。(甘肃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重大委托项目《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甘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