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检察院联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金塔县人民检察院、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合力推进讨赖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推动《关于合力推进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落实落细,筑牢河西走廊生态安全屏障,合力推进讨赖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意见》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凝聚检察监督合力,实现跨区域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有效促进讨赖河流域生态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更好服务和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跨区域案件办理、联席会议、联合防治、行政部门衔接、案件研讨分析、信息宣传七大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强四地检察机关的案件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加强异地调查取证、委托鉴定协作,强化生态环境修复跨区域协同,开展跨区域联合专项行动。四地检察机关相互通报生态环境检察主要业务工作数据和有重大影响案件、区域关联案件信息,协商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预防环境破坏、污染、修复损害为出发点,支持、监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保护环境所做的损害修复工作和预防、预警工作。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