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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量献血 有益健康

——访省红十字血液中心业务科科长、输血技术主任技师潘登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睿君

6月14日是第21个“世界献血者日”,今年的活动口号是:“在庆祝世界献血者日二十周年之际:感谢您,献血者!”

为呼吁公众定期参加无偿献血,壮大无偿献血者队伍,推动我省建立高质量血液安全供应保障体系,日前,本报记者就公众关心的无偿献血相关知识,专访了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省红十字血液中心业务科科长、输血技术主任技师潘登。

潘登介绍,血液是一种特殊的“药品”,输血是临床不可替代的治疗手段,血液对人的生命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供给人体所有组织和器官必需氧和营养物质,运走二氧化碳和代谢产物。

他表示,临床输血的血液必定是来自健康人的血液,一个成人血容量约占体重的8%。比如体重为60公斤的成人,其血液就有4800毫升左右,最多捐献400毫升血液仅占全身血容量的十二分之一。

“参加无偿献血不会对身体健康有任何影响。”潘登解释说,健康人体内有血液更新的机制,成年健康人一次献全血200-400毫升所失去的血浆蛋白在1-2天内即可得到补充,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在7-10天即可恢复到献血前的水平。无偿献血不但可以帮助他人,对献血者而言可以加快血液流速,刺激人体造血机能处于旺盛的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献血者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男子体重≥50kg,女子体重≥45kg。

潘登建议,献血前一周不要服药。献血前一天和献血当天,禁食油腻食物和饮酒,但不要空腹献血。献血后,需补充水分,避免饮酒,正常饮食,保证充足睡眠,献血后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高空作业、过度疲劳。

献血者爱心捐献的血液是无价的,我们常说“一人献血,全家受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成本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无偿献血者优待政策。潘登进一步介绍,若献血者本人需临床用血时,可减免两倍献血量的血液产品费用,并优先用血。献血者在本省内献血达2000毫升(含)以上,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可全额免交血液费用,并优先用血。若献血者配偶或直系亲属需临床用血时,可减免献血量等量的血液费用,并优先用血。“优先用血”秉承“把有限血液用在最需要病人身上”的原则,第一优先是急救、危重症患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无偿献血者。

据了解,目前,我省张掖、白银、武威等市州相继出台针对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的激励奖励“三免”政策,将进一步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荣誉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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