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2-0001 甘肃日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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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提升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近年来,皋兰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通过“案件办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协作机制”的工作模式,推动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促进联动配合,为长城保护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一是实地踏查,全面摸底。皋兰县检察院联合皋兰县文旅局、镇政府等单位就长城保护情况多次进行实地踏查,通过实地踏查、无人机航拍、调取文物档案、查阅考古文献等方式详细了解明长城遗址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明长城皋兰段分布于皋兰县境东南部和西南部,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存墙体28.3千米和单体建筑57座。其中,烽火台56座、敌台1座,均远离县城,大多建在高山地带,以黄土夯筑,呈覆钵形,周围挖有防御性壕沟,有极具特色的边塞长城风格,但整体保存较差。经调查,共发现在烽火台本体人为盗洞、搭建凉亭、铺设绿化管道、建设信号塔和在烽火台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未经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等多类问题,对明长城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造成了损害。2020年至今,皋兰县检察院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件,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

二是坚持科技支撑,发挥“外脑”作用。充分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和兰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收集长城保护线索,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兰州市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抓取到的“老鹳村烽火台”受损线索交办皋兰县检察院后,皋兰县检察院综合运用大数据支持、无人机等技术辅助线索研判,固定证据,在深入研判的基础上向皋兰县文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遗址恢复原状,并对附近村民进行法治教育。其后,为推动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走深走实,形成全社会保护的共识和氛围,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皋兰县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招募志愿者20名,通过线索提报评估、参与调查、跟踪观察等方式,为检察官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当好长城保护的宣传员和监督员;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到公开听证中,为长城文化遗址保护建言献策,形成长城保护合力,扩大长城保护“朋友圈”,共绘长城保护“同心圆”。

三是强化溯源治理,优化协作机制。自长城保护检察监督“回头看”活动开展以来,皋兰县检察院就排查出的突出问题与皋兰县文旅局、各镇政府召开磋商会和听证会,对明长城文物遭到破坏情况向县文旅局进行通报。磋商会上,各行政单位对长城保护难提出了相关意见。听证会上,皋兰县检察院全面听取了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了作为第三方的听证员的评议意见。行政机关听取评议意见后表示将及时整改提出的问题,并积极对接文物保护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对烽火台采取可行的修缮补救措施。

4月9日,皋兰县检察院向皋兰县文物部门、镇政府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份,要求依法履职妥善保护长城文物。收到检察建议后,皋兰县文旅局与辖区政府共同成立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文物保护专题工作会,对建议提出的问题逐个进行排查整治。在行政机关整改期间,皋兰县检察院、皋兰县文旅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领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落实好各自领域的文物保护责任,构建起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大格局。

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拔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今后,皋兰县检察院将深入落实最高检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办案初步成效和经验为基础,加强案例宣传,持续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珍贵文物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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