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祥
战国秦长城西迄临洮,是全国范围内最古老的长城之一,2006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洮县检察院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作为,创新开展“检察护遗·守护战国秦长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推动解决相关问题12个,以法治之力筑牢战国秦长城“保护墙”,为抓好临洮战国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贡献力量。
让文物“守得住”
临洮县检察院牢固树立文物保护“一盘棋”的思想,成立“检察护遗·守护战国秦长城”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工作组,推行“三单五步”工作法,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三张清单”,细化明确案件交办、督办、催办、限期整改、移交问责“五个步骤”,确保责任到人、衔接顺畅、运转高效。
与此同时,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一线指挥,推动解决履职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业务部门加强内部联动,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公益诉讼与刑检、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移送线索5件,有力破解线索发现难的问题。此外,与县文旅局、相关乡镇单位等通力合作,建立战国秦长城保护工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对口联系通报、线索移送反馈、专业协作调查、磋商监督、跟踪督促落实、执法联动、宣传培训等机制,召开联席会议3次,形成“单位联动、防治结合”的文物保护新格局。
让文物“活起来”
长期以来,临洮县检察院坚定不移将法治贯彻文物工作始终,通过聚焦监督难点,厘清文物保护思路,超前谋划、创新方式、主动作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临洮县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等多家单位对境内5个乡镇、9个自然村的战国秦长城遗址实地走访6次,踏查长城遗址约42公里,走访咨询群众300余人。针对缺少保护标识牌、监管缺位等问题,依法向县文旅局等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针对遗址处于开放状态、保护工作专业性较强等特点,总结梳理了调取固定证据难、遗址受损程度鉴定难、相关单位履行保护职责标准模糊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磋商会议,找准秦长城遗址保护法治化、规范化的监督方向。
此外,根据文物遗迹保护重点难点,通过与县文旅局、乡镇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战国秦长城保护工作专题部署会等方式,推动秦长城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助力临洮战国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让文物“传下去”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挖掘文物价值,发挥检察云平台效能,让文物“活”起来,有助于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进而提升临洮的文化软实力。
临洮县检察院主动对接统战、团委、工商联等部门,招募各行各业志愿者15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发挥公益诉讼“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志愿者提供秦长城保护线索9条、专业意见3条;走访踏查2次,借助“外脑”提高监督办案质效;强化科技应用思维,利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遗迹保护盲区进行精准勘察,全方位、多角度调查取证,进一步查明公益受损的情况,提高了调查取证的专业化和精准度。
此外,对2023年办理的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整改巡查“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及时固定证据,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履行保护职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参加听证会,通过参与案件办理过程,凝聚战国秦长城文化遗址保护的社会共识。
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文物作为看得见的民族精气神、摸得到的文明根与脉,是文化繁荣发展的根基所在。只有聚焦长效治理,才能将文物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临洮县检察院负责人说。
临洮县检察院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通过政策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防止无序、过度、破坏性开发和利用,着力为战国秦长城保护和文化传播、旅游产业发展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与县文旅局联合召开战国秦长城遗迹保护专题工作会4次,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会2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提高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强化检察建议的规范性、权威性与说理性,扩大检察监督的公信力。
与此同时,临洮县检察院利用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战国秦长城保护监督办案成效,多维度唱响公益诉讼检察声音,提高对文物保护的认可度和影响力。此外,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提高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成就感和自豪感,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