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州区检察院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以更高标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以检察之责护航种业健康发展。针对非主要农作物开展专项监督,牵头召开全区工作推进会,向相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16份,督促相关单位对辖区持证128家蔬菜花卉种子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审核,集中印制合同3.25万份,发放宣传资料4.5万份。
以为民之心筑牢食品安全屏障。针对散装生鲜牛奶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方式向6家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推动构建协作联动共商共治的综合治理格局,保障生鲜牛奶的质量安全。
以标本兼治保障乡村绿色发展。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0件,追偿修复费用804万余元,责令修复恢复草原、林地807余亩;针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出检察建议10件,牵头出台《建立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以强化担当融入河湖治理大局。与肃州区水务局会签《关于建立肃州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解决河道私搭乱建问题;参与联席会议、联合巡查、法治宣传,推动河湖治理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武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