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姚均芳)为落实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9月26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修订后的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相关指引,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通知明确,二级市场减持,是指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同时,通知对破发、破净等的具体标准予以明确。破发是指,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破净是指,减持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中的任一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