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范海瑞
行政执法质量特别是涉企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经营主体的投资信心。
在9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近期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杨国民介绍,省司法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大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着力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杨国民介绍,2020年以来,32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并向社会公布864项行政处罚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两轻一免”事项,建立了“两轻一免”清单制度。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将柔性执法方式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和各环节,运用非强制手段引导和促成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省累计办理行政柔性执法案件达到225.77万件,其中2022年办理159.68万件,比上年度增加120.9万件,增幅达312.4%,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方面,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着力解决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涉企执法不公问题。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重复执法、频繁执法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出台《甘肃省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畅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在全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大力整治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执法等执法扰企突出问题,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杨国民表示,省司法厅将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引导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若干措施》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为民营企业投资兴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