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对《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本次治理范围包括沿黄的甘南州、临夏州、兰州市、白银市四个市州,起点位于甘南州玛曲县木西合乡,终点位于白银市的靖远县双龙镇,涉及甘南州的玛曲县,临夏州的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兰州市的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榆中县,白银市的靖远县、平川区和景泰县等11个县区。
本工程累计治理岸线长度92.589公里。其中:新建堤防6.301公里,维修加固加高堤防1.546公里,新建护岸81.502公里,拆除重建护岸3.24公里,治理支沟汇入黄口10处,布置动物饮水通道36处,下堤踏步69处,新建安全防护网19.76公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MN8CdPIC6t8Hmp3gNKfe4w;提取码:HHGC。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于工作日至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甘南州玛曲县水务局、临夏州水务局、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白银市水务局查阅纸质报告书。
查阅地点:
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9号)
玛曲县水务局(甘南州族自治州玛曲县水务局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办公室)
临夏州水务局(临夏市平等路33号)
兰州市黄河河道管理站(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人大代表工作站9楼)
白银市水务局(白银市白银区水川路80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甘南州玛曲县;临夏州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兰州市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榆中县;白银市靖远县、平川区、景泰县等受工程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公示期间通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发送到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
2.公众也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函件将意见邮寄给建设单位联系人。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第七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9号
联 系 人: 张帆
联系方式:0931—7822736
电子邮箱:gfzxxmk@163.com
八、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邮编:430051 联系人:杨寅群
电话:027—84872503
传真:027—4872714
电子邮箱:yangyinqun@whu.edu.cn
甘肃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造价与规费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