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今年4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起草《甘肃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意见》,并经十四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地各部门立足职能、积极作为,结合全省主动创稳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安排,推动《实施意见》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现推选酒泉市工作做法,供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交流借鉴。
今年以来,酒泉市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1246”发展布局,积极探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路径,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位居第四。
构建办事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政务服务效能再提升。在全省率先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89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办理”,依申请事项平均跑动次数0.01次,承诺时限压缩91.6%,即办件率86.6%。二是企业开办实现再提速。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内办结,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秒批”。截至8月底,实有市场主体15.6万户,个转企增长率位列全省第一,中小微企业增长率位列全省第二。三是工程项目许可办理实现再优化。通过“多规合一”“联合验收”“并联审批”等改革,工程类建设项目(除交通、水利外)压缩至59个工作日。截至8月底,累计通过工改审批系统受理项目611项,办件量1941件。四是不动产登记实现再升级。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一界面”全流程办理,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今年以来,共颁发不动产证3.7万本,不动产担保融资154.7亿元。
打造利商便企的投资环境。一是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强化。出台《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要点》,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提高政策措施审查质量。二是市场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257批次,抽查市场主体1638户,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推出“企业开办大礼包”,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截至8月底,全市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4.97万户,同比增长12.33%。三是企业开办更加便利。全面推广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企业应用率达100%。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0.63亿元,助力微创企业快速发展。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公布233项“非接触式”办税事项清单,利用“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帮助788户企业发放贷款8.53亿元,助力解决企业资金难题。四是扩大公共资源交易广度。建成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半年全市完成进场项目交易总计260项,成交额40.27亿元,同比增长62.18%。全面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退付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一是信用监管成效显著。建立统一规范的信用分级分类标准,通过信用平台归集各类信息2.71亿条。综合信用指数达86.21,上升至全国第五十五位,信用排名再创新高。二是执行合同服务质量提升。扎实开展“陇原风暴”执行行动、“雷霆 2023”专项活动等执行重点工作。现已执结案件1853件,执行到位9.94亿元,案件执结率67.23%,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涉企问题有序解决。将清欠工作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制定《2023年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计划》,狠抓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23年,处理各类投诉问题线索8件,涉及金额2732.33万元。
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一是聚焦积案清理,增加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重点推进民商事案件小额诉讼、二审独任审理及速裁快审工作。二是主动靠前服务,拓宽法企沟通联系“新渠道”。全市法院累计走访包联企业506家,展开对接、调研451次,开展法治体检、法企共建116次,帮办实事102件。三是严打涉企犯罪活动,营造法治营商“新环境”。组织实施“陇剑1.2.3.4”系列专项行动,破获经济类案件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为企业、银行挽回经济损失1612万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企合法权益犯罪34件49人,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关键案件,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四是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诉案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落实依法慎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破产案件“府院联动”等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和个人正常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对涉案民企负责人不批捕14人,不起诉32人。紧盯涉民企案件同步审查,对案件办理是否体现保护民企司法政策进行把关,以司法力量“安商暖企”,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