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凉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田丽媛)今年以来,平凉市坚持“快部署、早启动、细落实”,切实压实责任、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平凉市于1月1日起,启动实施全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至2月18日全市已享受职工门诊待遇10.41万人次、门诊报销403万元。1月8日起,执行“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费用医保政策,新冠患者救治门诊急诊费用纳入医保专项保障,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80%。2月1日起,对异地就医政策等优化调整,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城乡居民在备案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3000元降低至10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65%,并将异地急诊抢救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2月18日起,将未定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参保职工在未定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医疗费用,在年度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支付限额2500元以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筹基金分别按65%和70%的比例予以支付。
同时,划拨预付金2202万元采购“爱心药包”,在1月20日前组织完成全市270515人的“爱心药包”发放工作。积极落实市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4%,切实保障群众用到质优价廉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