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在民勤县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曾金鑫和同事正忙着登记信息、上传数据。
“对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80%。”曾金鑫介绍道。
取完药,看到报销凭证,民勤县城居民鲁智环说:“这个政策真是太好了,我在门诊买药100多元,报销之后只花了20多元。”
医保保障为民解忧,群众健康有依靠。连日来,民勤县医保局快速行动、上下联动,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信息系统接口升级改造、联网结算测试等工作,确保“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按时落地实施。目前,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完成医保信息系统新冠门诊接口改造,全面开展新冠门诊费用结报工作。
“1月8日起,省医保局增补26个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民勤县医保局副局长甄青兰介绍说,县医保部门将加强对经办人员政策培训,优化经办服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医保结算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同时,加强与卫健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传引导,细化各项措施,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相关诊断、结算等信息采集和上传等工作。(王菊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