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洪文泉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为新时代十年党和人民事业三件大事之一的高度进行定位和概括,既让我们对脱贫攻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有了再认识再升华,也极大地提振和鼓舞了我们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显明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全省乡村振兴系统将继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动乡村振兴蹄疾步稳前行。
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过去几年里,甘肃如期实现了552万脱贫人口全部脱贫、726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7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的历史性胜利。韩显明说,自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扎实推动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协作帮扶持续走深走实,乡村发展持续加快推进,谱写了新时代陇原乡村振兴新篇章。
韩显明介绍,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健全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一户一策”跟进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省级领导全覆盖联系帮扶3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安排中央和省级近70%的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年度谋划实施十大类1.5万个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实现2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县1个科技特派团和教育、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全覆盖。
全省55%以上的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各地接续落实到户产业帮扶措施,强化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脱贫地区的2231家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户35万户,7.1万个农民合作社带动脱贫户80.4万户。推动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全省已输转脱贫劳动力200.3万人。今年前三季度,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29元、增速6.8%,脱贫群众收入增速持续“跑赢”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天津市、山东省和36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投入我省帮扶资金38.19亿元,成功举办2022年“津陇共振兴”和“鲁企走进甘肃”活动,签约项目107个,合同金额170.8亿元。携手推进“一县一园”和“百村振兴”计划,共建产业园区7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81个。打造“津甘技工”“鲁甘人力”品牌,帮助15.91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东部协作省市和中央单位消费帮扶金额72.82亿元。
我省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以八大行动和七大工程为重点的乡村建设,编制完成6536个发展类村庄规划,深化“5155”乡村示范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向村覆盖、向户延伸,努力让农民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开展关爱服务和练兵比武“一行动一活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专门部署,在新征程中赋予了乡村振兴新的使命。”韩显明说,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聚焦底线任务,健全并运行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落实3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群众增收,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扶持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不断缩小收入和发展差距。聚焦乡村建设,加快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统筹、组织农民参与、社会力量引导等机制,持续提高农村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焦乡村治理,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着力打造善治乡村,努力让脱贫基础更稳固、乡村发展更美好、群众生活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