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洪文泉
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民生大事。
去年8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将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将心比心、用情用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全力推动解决“登记难”这一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截至今年10月10日,全省累计摸排“登记难”问题房屋87万套,完成首次登记83万套,完成转移登记70万套,提前实现总体登记率达到80%的年度目标。
既“谋新事”又“理旧账”
一年来,我省直面历史遗留矛盾,成立省级化解“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全省工作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方案,建立信息联络、联系包抓、动员摸排、调度督导等机制,常态调度、一体推进。先后召开2次全省工作推进会议、7次省领导小组会议和1次中央在甘及省直单位化解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座谈会,分析各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全面部署调度,明确要求把群众最关心、最困难、最需要靠政府帮助推动解决的商品房“登记难”问题化解放在首位。
省委省政府针对10类主要问题,提出20条处理意见。省化解“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全省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消防、人防等部门聚焦解决政府部门失责、开发主体失信等关键问题,对照推进中的问题,研究制定配套政策36项。各市州根据工作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系统梳理分析,补充完善政策措施42项。省自然资源厅发挥“参谋部、协调部、督导部”作用,压实市县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房屋开发建设主体的直接责任,落实领导联系包抓制度,实现183名省市领导联系86个县市区全覆盖、3942个“登记难”问题领导包抓全覆盖;建立“一小区一方案一专班”责任机制,督促开发建设主体补充完善项目手续,整改各类问题809个。
在政策执行中,全省统一政策口径,强化政策解读,既不突破底线,也不放宽界限。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进社区摸排、建设单位申报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项目清单制、专人负责制、对账销号制”。采取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线联动方式,组织11万人次开展摸排,全面摸清“登记难”问题底数,确保不漏一户、应化尽化。同时,坚决防止扩大化解范围和发生“借机搭车”问题。全省各级法院建立“纵向对接、辖区负责”的工作模式,推动解决涉法涉诉问题627件,协调解决跨省查封案件7件,累计化解涉法涉诉房屋11643套。
创新机制 优化服务
按照“先行登记、并行完善、容缺办理”机制,我省多地实行“证缴分离”“证改分离”,将群众办证与查处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行政审批及专项验收、税费征缴分开,在审核办证的同时依法追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依法追究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完善项目行政审批和专项验收手续。
我省全面推行窗口前移现场办、整合流程一窗办、群众不方便上门办、督查督促跟进办、完善机制长效办的“五办模式”,采取多种服务方式,做到“分秒必争、即来即办”。各级干部发挥吃苦耐劳精神,刚下“防疫一线”又进“化解一线”,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依托甘肃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12家省直单位实现户籍、婚姻、市场主体等信息互通共享;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抵押登记及预告登记等3项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在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设立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点1148个,实现登记、交易、缴税、缴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解决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等实际困难。
从“当下改”到“长久立”
我省严把化解质量,创造性地将转移登记率大于25%作为单个项目或小区转移登记化解标准,不间断地通过省级不动产信息平台核查各地化解数据,组织专人对已上报化解项目进行实地查访,通过不动产信息平台查核、电话回访等方式对3598个已化解项目开展检查,确保化解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省化解办严格落实“周调度、月报告”制度,组成5个督导组开展工作督导;省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督导10次,向省直及中央在甘单位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下发工作提示61份,谈话提醒或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19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定西等地派出多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武威、张掖等地纪委监委对化解工作实行全程监督;部分市州将化解工作纳入党政一体督考内容,作为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为倒逼开发建设主体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省化解办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化解“登记难”工作加强失信失责行为监管惩戒的若干措施》,针对配合不积极、整改不到位的失信失责主体、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规定了具体的惩戒程序和5类20条惩戒措施。兰州、庆阳、临夏等地分9批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房地产开发领域54家失信企业“黑榜”,及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
从根源上杜绝问题新发,是化解历史遗留难题的重点。我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控制新增。在省自然资源厅先后选定22个项目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探索办事流程和机制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围绕调整优化办事窗口、优化整合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协同共享、强化监管约束四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均印发改革实施方案,确定试点县区12个、试点项目84个,全省已累计实现“交房即交证”房屋2.62万套。
随着一批批群众拿到房产证书,化解“登记难”工作不仅让购房群众吃下“定心丸”,也为我省解决类似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