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东部扶贫协作地区、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和社会各界倾力帮助下,全省上下负重前行、顽强拼搏,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贫困地区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历史性地告别困扰甘肃千百年的绝对贫困。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省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自我发展能力仍然较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全省上下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省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朝着全体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主要原则、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监管,防止贫困反弹。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并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历史性转变。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落实《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坚持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帮扶对象动态清零的原则,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盯紧控辍保学、劳务输转、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等重点环节,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之间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依托省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对接,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和帮扶准确性。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