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1版)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的决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副省长刘长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