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1年10月18日
第02版:要闻

兰州嘉峪关两市将推广电子驾驶证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崔亚明)记者日前从省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我省兰州、嘉峪关两市将分别从10月20日、23日开始推广电子驾驶证。这是在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基础上,驾驶证电子化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在全国110个城市的第二批推广应用。

根据统一安排,兰州市、嘉峪关市驾驶人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流程申领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的驾驶证应当在有效期内,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首次申领电子驾驶证时,“交管12123”App将自动调取申请人已留存的照片作为电子驾驶证照片,电子驾驶证生成后,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更换照片。对没有留存照片的,“交管12123”App将提示申请人通过手机拍照或者相册选择的方式提交电子照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用于生成电子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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