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通知书
当事人周勇,男,系安徽省涡阳县义门镇周营行政村人,身份证号:342124197307144235。
我局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甘肃日报向周勇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市监罚字[2020]07号),当事人周勇应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应缴罚款147804元缴至中国银行解放路营业厅,但周勇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之规定,催告如下:当事人周勇应在收到本催告书十日内按照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通知
临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6日
遗失 兰州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给魏献亮00010172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发票代码:262001213101,金额:847074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