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20年11月01日
第01版:要闻

我省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通过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力争用5年时间,把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城镇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整洁、安全健康、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居住社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20个,涉及居民17.45万户。《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末期,基本完成全省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省管公房、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军队及院校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其中,基础类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到户等。提升类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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