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齐兴福 曹立萍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利益,关系民心稳定,关系民族未来。今年1月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量化、细化、具体化,为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供了基本遵循。
4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兰州海关、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等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解答了相关问题。
★ 织密安全“责任网” 筑牢食品“防火墙”
去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长效机制。去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公开发布,对加快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
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规定》《意见》的具体措施和我省食品安全责任分工进行了“三合一”综合体现,明确了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委部分常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等32个领导岗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以此推动落实“党政同责”。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建立的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中,每一项工作任务和具体行动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做到了事有人抓、一抓到底,构建起了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良好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站位,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织密安全“责任网”,筑牢食品“防火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制定任务“时间表” 绘出改革“路线图”
《实施意见》坚持远近结合,制定了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时间表”。着眼2020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提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的近期目标和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表示,这个任务“时间表”,既突出近期效果,能切实解决眼前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为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还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绘出了具体的“路线图”。在着力完善全程监管机制方面,对种植养殖、生产经营、进出口、粮食安全等部门纵向工作提出了具体改革任务,对事权划分、支持保障、评议考核等地方党委政府横向责任明确了改革要求,形成了系统完备、路径清晰的“操作指南”,做到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协同高效。
★ 发出整治“攻坚令” 吹响发展“集结号”
《实施意见》提出,将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关心、最担忧、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发出强化专项整治、治理市场顽疾的“攻坚令”,集中开展“食安甘肃”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完善制度体系贯彻“最严谨的标准”、完善监管体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完善执法体系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完善责任体系落实“最严肃的问责”……《实施意见》还就今后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提出了8项44条政策措施和改革任务,以此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此外,《实施意见》围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了改革许可认证制度、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延伸食品产业链、打造“食安甘肃”金字招牌等具体措施,为全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吹响了“集结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