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8日9:00至5月8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为补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c.examsp.com/#/asset/index进行报名。
(一)填写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再选定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先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身份验证,登录后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要求,须重新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如个人信息有变化,应做相应修正。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费
1.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可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交费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9:00至5月8日24:00。
2.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可以更换考试城市及考试科目。
3.报名期间,考生可申请退还考试费。报名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4.交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考生可于2020年8月17日至9月11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5.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或参加考试。
(三)补报名
1.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程序的,均可继续报名;补报名交费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
2.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只可更改考试城市。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共4科。
(二)考试大纲
《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由中评协发布。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10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微软新倉頡输入法、速成输入法。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0年9月19日
09:00至12:00 资产评估基础
14:00至17:0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20年9月20日
09:00至12:00 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至17:00 资产评估实务(二)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兰州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辅导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或者登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天猫旗舰店http://zgczjjbs.tmall.com、中财国培天猫图书专营店http://zcgpts.tmall.com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打印
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以中评协通知为准。
九、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审定,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甘肃评协)进行现场审核。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十、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入“免试申请”专栏,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填写免试信息并上传本人相关材料电子图片。
免试申请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5月3日。
免试审核为甘肃评协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初审时间:2020年5月6日17:00前。
补报名考生免试申请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免试初审时间:2020年7月24日17:00前。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
(二)中评协不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出版考试习题集(全真模拟试题)。
(三)中评协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
(四)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21—61651876。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中评协电话010—88339663,88339670或甘肃评协电话0931—8899918(工作日9:00—17:00),也可将问题发送至考试报名专用邮箱:ksm@cas.org.cn。
(五)若有其他未明事项,请登录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http://gsicpa.net/)查看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