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
2017年11月05日
第01版:要闻

我省“营改增”减税47亿多元

    本报兰州讯(记者卢吉平 杜雪琴)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减税规模不断加大,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截至目前已为全省市场主体减轻税收负担47.62亿元,总体减税面达98.6%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减税。这是记者从10月26日召开的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记功授奖表彰大会上获悉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由省政府牵头,省财政厅与省国地税部门联合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全省改革进程。我省财税、住建、银监、人民银行等26个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共同解决疑难问题,确保了全省“营改增”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实施。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经历了区域由点到面、行业由窄到宽、户数由少到多的改革历程。去年5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增值税完全代替了营业税,并将不动产纳入抵扣,平稳实现了税制转换,推进了增值税全覆盖、抵扣链条全贯通,消除了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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