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开户单位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存款人账户及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5号)要求,现将在我行长期不发生业务的银行结算账户进行登报公告。请以下单位于见报30日内携带相关证件至开户网点办理重新启用或者撤销账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行将视同自愿撤销账户或同意我行相关清理措施,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将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行特别提示:本次清理中撤销(或自愿撤销)的账户,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作废。
我行在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要求开户单位提供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请开户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联系电话:0930-6226200,我行将努力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分行
2026年10月27日
表格内容详见当日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