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马兰玲
兰州市皋兰县某老旧小区由辖区热力公司统一集中供暖,多年来,小区管网老化、供热设备老旧,导致供暖期不少业主室内温度不达标。同时,热力公司日常巡检、维修养护不到位,业主多次报修后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对此,魏某等150余名业主心生不满,陆续拖欠数年供暖费用。热力公司多次上门、线上催收欠费无果,于是分批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拖欠暖气费。该批案件涉及人数多、覆盖面广、对立情绪突出,且事关群众冬季安居、企业正常经营,属于典型的群体性民生纠纷,简单判决极易引发次生矛盾。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皋兰县人民法院联动皋兰县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网格员、物业及住建部门,启用“1+N”多元调处模式,组建专项调解团队,全方位核查案件细节。工作人员逐户核实欠费年限、房屋面积、测温记录、报修台账,同步调取热力公司供热日志、维修记录与缴费凭证,对照行业供热标准逐项核验双方诉求。
调处过程中,法院精准把握双方痛点:业主苦于供暖质量差、维权无门,积怨较深;热力公司面临运营成本高、欠费回款难的经营压力。针对这一情况,调处团队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方式,分层开展法理宣讲与情理沟通,耐心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最终,100余名业主当场结清欠费,50余名业主与企业达成分期缴费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处为处置同类群体性供暖纠纷提供了典型借鉴,具有极强的普法指导意义。为此,记者采访了皋兰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白种明,结合本案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答疑解读。
记者:日常生活中,很多业主认为“暖气不热就可以不交暖气费”,这种维权方式是否可行,存在哪些误区?
白种明:这是群众最普遍的维权误区。供暖服务属于持续性合同,热力公司提供基础供热服务后,业主拒不缴费本质上属于违约行为。即便确实存在供暖温度不达标、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业主也不能直接以拒缴费用的方式对抗维权。正确的维权方式是,留存好测温视频、报修记录、聊天截图、投诉凭证等关键证据,先正常缴纳供暖费,再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主张减免费用、补偿损失。盲目拒费只会让自己从维权方变为违约方,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承担诉讼费、滞纳金等额外损失。
记者:老旧小区供暖纠纷频发,业主维权时,哪些证据最关键、最有效?
白种明:供暖纠纷维权的核心是留存有效证据。结合本案调处经验,最具说服力的证据主要有三类:一是官方或第三方测温记录,这是证明供暖不达标的核心依据;二是业主报修、投诉、沟通记录,证明业主主动维权、热力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三是热力公司的维修台账、管网整改公告等,可佐证企业供热服务存在短板。很多业主仅凭体感不佳口头维权,无任何书面、影像凭证,维权诉求很难得到支持,这也是很多供暖纠纷业主败诉的主要原因。
记者:此类群体性供暖纠纷,法院为何优先选择调解而非直接判决,对群众和热力公司有哪些益处?
白种明:供暖纠纷兼具民生性、群体性和复杂性,一纸判决容易“治标不治本”。一方面,批量判决会加剧业主与热力公司的对立情绪,影响小区冬季供暖秩序;另一方面,单纯判付欠费无法倒逼企业整改供热问题,来年极易再次引发同类纠纷。多元调解模式既能兼顾法理与情理,根据供暖瑕疵、业主诉求灵活协商缴费方案,减轻群众负担,又能督促热力公司补齐服务短板、完善设施运维,从源头化解矛盾,真正实现“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基层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