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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中医优势专科联盟管理办法

推进优势专科从“单点建设”到“联盟协同”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近日,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的组建、运行、管理和考核等作出系统性规定,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医优势专科联盟的建设与管理,健全运行激励机制,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办法》明确,中医优势专科联盟是在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统筹指导下,以国家或省级中医优势专科为牵头单位,联合区域内相关医疗机构相同或相近专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以提升疾病中医药诊治能力为核心,组建协同发展、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专科协作组织。联盟建设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中医特色优势,推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一体化,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

在组建与职责方面,《办法》确定专科联盟设置要求、申报评审流程、牵头单位条件,明确牵头单位承担联盟日常管理、技术辐射、人才培养、科研协作、双向转诊等职责,成员单位负责落实联盟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

在运行机制方面,《办法》提出建立组织管理、辐射带动、双向转诊、医疗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科研协作和信息技术支撑等七大机制,鼓励依托甘肃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推进资源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探索中药制剂联盟内调剂使用、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等协作模式。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建立年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甘肃省中医优势专科联盟绩效评价指标》对联盟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将考核结果与医院重大项目设置挂钩,对连续两年成效不明显的联盟,按程序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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