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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出台工伤停工留薪期确认办法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房惠玲 实习生汪孟崟)4月15日记者获悉,为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作,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工伤保险管理规范化水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甘肃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明晰权责、细化流程,推动工伤职工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该《办法》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作。《办法》明确,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对照省统一分类目录,依据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针对多部位受伤、未列入目录损伤等特殊情形,细化确认规则,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针对伤情严重需延长治疗的情况,《办法》规定,停工留薪期满12个月确需延长的,工伤职工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累计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确认结论作出前,职工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办法》明晰了待遇支付责任,要求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工作由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满后按规定开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依规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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