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法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清单中未列示但涉及的相关抵质押/担保人享有主债权合同的全部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请债务人及保证人立即向我联社履行偿还欠款本息的义务(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现我联社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相关保证人见报后立即向我联社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我联社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影响及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东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6年2月12日
表格详见当日报纸